心腎綜合徵診斷標準
心腎綜合徵的診斷,要符合以下標準:
1、患者有心臟病或者腎臟病;
2、患者有心衰和腎衰的表現;
3、患者有心衰和腎衰相互影響的證據。
患者有心臟病或者腎臟病,最常見的心臟病比如心梗、冠心病、心肌病、風濕性心臟病,心臟疾病引起心功能衰竭,超聲發現射血分數下降、BNP升高。若干年以後患者又出現腎衰,肌酐水平升高,有心衰的同時有腎功能衰竭表現,基本可以診斷心腎綜合徵。有的患者原來沒有心臟病,只是腎臟病,比如糖尿病,時間比較長以後出現糖尿病腎病,肌酐開始升高,若干年以後心臟射血分數開始下降,心臟開始擴大,此為腎衰引起的心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