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道癌治療
食道癌治療分外科治療、放射治療、化療和綜合治療幾方面。具體如下:
1、外科治療,手術是治療食道癌的首選方法,若患者全身情況良好,有較好的心肺儲備功能,無發現食管癌遠處轉移,均可考慮手術治療,一般而言,食管癌的長度對手術無較大影響,長度<7cm以下,手術機會較大,如果瘤體太大或者位置太高,與主要器官如主動脈、氣管、支氣管膜部緊密粘連,而不能切除者,則不能採取手術治療,對於體積較大的食管鱗癌,切除可能性不大,而患者全身狀況良好者,可先採取術前輔助放療、化療,待瘤體縮小後再做手術治療,治療禁忌症主要包括全身情況差,已呈惡病質或有嚴重心肺、肝腎功能不全,食管病變侵犯範圍較大,有明顯外侵及穿孔症狀,例如出現聲音嘶啞或者食管氣管瘺,食管有遠處轉移者,也不適合手術治療。
2、食管癌第二大治療方法為放射治療,簡稱放療,放療可增加手術切除率,單獨放療也能提高遠期生存率,術前放療後休息一段時間再做手術,能提高食管癌的切除,對術中不能完全切除的殘留癌組織,做金屬標記,一般可在術後3-6周後開始放療。晚期食管癌也可採用單純放療,多用於頸段、胸上段食管癌,此類患者通常無法手術,或者手術難度大、併發症多、療效不滿意,放療也可用於,有手術禁忌症而病變時間不長,患者能耐受放療。
3、食管癌的化學治療,主要包括術後輔助化療,以及與放療、中醫藥治療相結合的綜合治療,化療可提高療效,使食管癌患者症狀緩解,存活期延長,化療需定期檢查血象和肝腎功能,並注意有化療藥物輸入後的機體反應,免疫治療包括PD-1抑制劑以及PD-L1抑制劑,目前已在臨床上開始使用,並顯示出積極的療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