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氣管激發試驗的適應證和禁忌證
支氣管激發試驗的適應證和禁忌證主要如下:
一、檢查適應證:
1、臨床症狀不典型但疑診為哮喘的患者,比如在吸入冷空氣、運動或吸入變應原後引起喘息、呼吸困難等症狀。
2、反覆發作的喘息、氣促、胸悶或咳嗽等症狀的患者,或症狀加重的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患者。
二、檢查禁忌證:
1、曾有過致死性哮喘發作,或近3個月內曾有因哮喘發作需機械通氣治療者。
2、對激發劑嚴重過敏者。
3、基礎肺通氣功能損害嚴重者。
4、近3個月患心肌梗死、腦卒中、休克者。
5、近4周嚴重心功能不全、嚴重心律失常、不穩定性心絞痛、大咯血者。
6、癲癇發作期、主動脈瘤、嚴重甲狀腺功能亢進。
7、未控制的高血壓病,收縮壓>200mmHg、舒張壓>100mmHg的患者。
8、哮喘發作或急性加重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