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結核停藥後多久能完全恢復正常
結核病人的抗結核治療基本原則是早期、聯合、足量、足療程,一旦確診結核病,儘早的開始使用多種抗結核藥物進行治療,且藥物的量一定要足,連續治療時間至少一年到一年半,才能夠停藥。
病人在治療初期,可能有比較明顯的結核中毒症狀,如發熱、咳嗽、咳痰、盜汗、體重下降等,有效治療3-6個月以後,臨床症狀會有比較明顯的緩解,如體溫恢復正常、盜汗明顯減輕、咳嗽與咳痰的症狀也有明顯的緩解,而且病人可能體重也會增加,食慾有所改善等。但不是停藥的根據,因為結核菌是一種比較特殊的抗酸桿菌,需要更長時間的藥物治療,才能徹底的殺死結核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