濕疹幾天能好
濕疹是由多種內外因素引起的,在急性階段以丘皰疹為主,慢性階段以表皮肥厚和苔蘚樣變為主的瘙癢性皮膚病。規範治療的前提下,一般2-3天皮損就應得到控制,瘙癢應減輕或消失,一周左右皮損應明顯好轉。
濕疹是過敏性疾病或稱變態反應性疾病,常常與Ⅳ型變態反應有關。過敏性體質的患者在接觸到以下外在因素時均可引起本病,例如物理和化學性刺激、感染、創傷、變應原過敏、食物、藥物、吸入物、代謝障礙、營養障礙、局部搔抓、用藥不當以及精神因素等。濕疹的主要症狀是瘙癢,皮膚損害包括紅斑,丘疹、丘皰疹、水皰、脫屑等。因有滲出傾向,故稱為濕疹。濕疹臨床分為三期,急性濕疹,皮膚損害為丘皰疹、水皰、糜爛、滲液、瘙癢劇烈。亞急性濕疹為暗紅色斑片,上有結痂、鱗屑,偶有少量的丘皰疹,輕度滲出。慢性期濕疹常由急性轉變而來,因癢而經常搔抓,或由於其它刺激,皮膚損害浸潤,有時呈苔癬樣變,輕度脫屑,自覺瘙癢明顯。患者要避免熱水、香皂、浴液洗澡或清洗患處,避免皮損處任何刺激。
濕疹的治療首選抗組胺藥,可以兩種抗組胺藥聯合應用,或增加免疫抑制劑,如雷公藤等。局部根據不同時期的皮膚損害,選擇不同劑型的外用藥,如急性期以硼酸溶液冷濕敷,外用氧化鋅油。亞急性期局部可外用弱效的類固醇激素軟膏和糊劑,慢性期局部外用強效類固醇激素軟膏,或醑劑、酊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