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發傷和複合傷的區別是什麼
多發傷和複合傷最大的區別,在於其致傷因素是否單一,具體如下:
1、多發傷:是指在單一的傷因素下,引起兩處及兩處以上解剖部位或臟器損傷,而且至少一處部位傷情危重,甚至危及生命。多發傷是單一的致傷因素所導致,比如高速墜落所導致的顱腦損傷、脾臟破裂及骨盆骨折,其致傷因素只有一種即高速墜落,而其傷處存在三處,即顱腦、脾臟和骨盆;
2、複合傷:是指兩種及兩種以上的致傷因素,同時或相繼作用於人體而產生的損傷。複合傷是多種致傷因素所導致,比如火焰、廢水、衝擊波、雷射、擠壓傷以及微波等,比如發生爆炸傷,爆炸中所產生的火焰、衝擊波以及爆炸碎片,均是致傷因素,如果上述致傷因素存在兩種或以上同時作用於人體,而產生損傷便稱為複合傷。
多發傷和複合傷均是非常危重的傷情,如果治療不及時均會引起低血容量性休克或創傷性休克,甚至危及生命。因此出現多發傷及複合傷時,應該引起足夠的重視並進行積極的搶救和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