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癌患者發生胸腔積液的生存率
肺癌一旦發生胸腔積液就屬於Ⅳ期,Ⅳ期的肺癌5年生存率在15%-30%以內,Ⅳ期的肺癌治療主要是根據肺癌的具體病理類型來進行。針對肺癌和胸腔積液可以採用局部灌注及全身治療相結合的方法來進行,局部灌注主要是灌注順鉑、博來黴素等化療藥物,以達到消除積液的目的。
而針對肺癌的全身治療則根據肺癌具體的病理類型來進行,如小細胞性肺癌以化療為主,化療方案是依託泊苷加順鉑的方案,非小細胞的肺腺癌可以採用培美曲塞加順鉑的方法,但是如果有基因突變可以使用靶向藥物,如吉非替尼、奧希替尼等等。鱗癌主要使用化療,化療方案主要是順鉑為主加上吉西他濱、多西他賽、長春瑞濱等等。總之肺癌合併胸腔積液屬於晚期,生存時間是有限的,但是通過治療以後還是可以減輕痛苦延長生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