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膚腫瘤的病因是什麼
皮膚腫瘤的病因,主要包括紫外線的照射、化學致癌物質、電離輻射、慢性刺激與炎症等。
1、紫外線的照射:過度的紫外線照射可改變細胞DNA結構,同時破壞淋巴細胞外表的活性抗原結構,降低機體的免疫功能,在其他促癌因素的共同參與下可導致皮膚癌的發生。
2、化學致癌物質:經常接觸砷化物、焦油和瀝青的工人容易發生皮膚癌。
3、電離輻射:近年來由於放射儀器設備的改進和放射技術的進步,以往臨時從放射工作者,因忽視防護措施而導致輻射性皮膚乾燥症的基礎上,可發生的皮膚癌。
4、慢性刺激與炎症:口腔或口唇部位易發生鱗狀細胞癌。惡性皮膚腫瘤可以發生與發展在瘢痕慢性潰瘍、形成瘺管、竇道的部位,有些亞洲人群中嗜好咀嚼菸草、檳榔,也易發病。
5、其他免疫抑制階段:患者免疫系統功能低下,可發生皮膚癌。
6、病毒致癌物質:許多病毒在動物宿主中能引起癌變,人類中的很多人乳頭瘤病毒的亞型可誘發皮膚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