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產兒的發育和正常嬰兒一樣嗎
早產在我國的標準是指妊娠滿28周至不滿37足周期間出生的胎兒,早產分為自發性早產和治療性早產,自發性早產一般是由於胎膜早破、感染等因素引起的早產,治療性早產是由於一些妊娠期合併症和併發症而需要提前終止妊娠的。
早產時的胎兒出生,即娩出的新生兒體重在1000-2499g稱為早產兒,早產兒各個器官發育並不成熟,呼吸窘迫綜合徵、壞死性小腸結腸炎、高膽紅素血症、顱內出血以及動脈導管持續開放、視網膜病變和腦癱等發病率都會較正常嬰兒高。因此需要儘量避免早產兒的出現,分娩的孕周越小,出生體重越低,圍生兒的預後越差。但是現在由於早產兒體重兒治療學的進步,早產兒的生存率已經明顯提高了,傷殘率也明顯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