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判斷是過敏性哮喘
首先,過敏性哮喘要符合《全球 哮喘防治創議》(GINA)和我國支氣管哮喘診治指南的診斷標準,即存在可變的喘息、氣急、胸悶咳嗽等症狀,有可變性氣流受限的客觀證據,並排除其他可引起哮喘樣症狀的疾病。
其次,症狀在暴露於過敏原,如塵蟎、花粉、黴菌和動物毛髮可誘發或加重。
另外過敏原皮膚點刺試驗和血清特異性IgE檢測至少有一種過敏源呈陽性反應,需要指出的是無過敏原檢測結果不能確診過敏性哮喘,而僅有過敏原皮膚點刺試驗和血清總IgE陽性也不能診斷哮喘。
過敏性哮喘的一般治療原則包括醫生和患者教育、避免環境過敏原暴露、規範化藥物治療和變應原免疫治療又稱變應原特異性免疫治療,作為對因治療,世界衛生組織稱其為唯一可阻斷或逆轉過敏性疾病自然進程的療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