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腺癌放療後皮膚的表現,怎麼辦
乳腺癌放療後的皮膚表現有兩種,分別是乾性表現和濕性表現。乳腺癌放療後7-8天就開始有皮膚表現,首先是顏色改變,皮膚顏色有點變紅,逐漸加深到後期皮膚會變暗紅,顏色越來越重,有點發黑。此外,病人自覺皮膚又干又癢、不舒服,可以用稍微濕涼的毛巾按一按,幫助緩解。
乳腺癌放療後的病人經常會覺得乳腺水腫,此為濕性表現,濕性表現可能會出現脫皮,皮膚滲水,有的病人就會出現乳腺、腋窩的濕性表現,此時要儘量保持乾燥,晾乾、風乾,儘量不要出汗。
如果是乾性表現,病人撓破了皮膚,很快就會出來濕性表現。一旦發生潰瘍後就很難癒合,所以乳腺癌放療後務必要重視皮膚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