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確定自己是否抑鬱了
抑鬱的診斷目前尚無客觀的特異性實驗室證據,所以確定自己是否抑鬱了,主要是看自己是否有抑鬱的9大主要症狀∶
1、對日常活動喪失興趣,無愉快感;
2、精力明顯減退,無原因的持續疲乏感;
3、精神活動性遲滯或激越;
4、自我評價過低,或自責,或有內疚感,可達妄想程度;
5、聯想困難或自覺思考能力顯著下降;
6、反覆出現想死的念頭,或有自殺行為;
7、早醒,或睡眠過多;
8、食欲不振,或體重明顯減輕;
9、性慾明顯減退。
如果自己出現情緒低落的同時伴有上述9項症狀中的4項時,就可以確定自己存在抑鬱症狀了。
但有抑鬱症狀並不能診斷為抑鬱症,因為一般時候,我們遇到不愉快的事時也會感到憂鬱悲傷,這時的抑鬱被稱為抑鬱情緒而不是抑鬱症。一般來說只有抑鬱症狀達到一定的嚴重程度和時程(抑鬱症狀持續至少2周),影響患者的社會功能或給患者造成明顯的痛苦時,才算病態的抑鬱症。
最後,診斷抑鬱症時還要排除許多症狀相似或交叉的疾病,如腦器質性精神障礙、軀體疾病所致精神障礙、精神活性物質與非依賴性物質所致精神障礙以及精神分裂症等。這些必須依靠專業的臨床設備,個人是無法自己操作的。
總之,自己可以通過最近2周的情緒以及是否出現了其他症狀,來初步判斷是否患有抑鬱症,但臨床上最終確診結果,還需要全面、系統、綜合地分析、診斷後才能得出。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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