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物疹幾天能好
藥物疹叫做藥疹,又稱為藥物性皮炎。它是指通過口服、外用或者是注射等途徑使用這些藥物,藥物進入人體之後引起的皮膚、黏膜的炎症反應,基本上所有的藥物都有可能會引起藥物性皮炎。
從治療上來說,藥物性皮炎一般要根據病史和臨床表現來做診斷,如果能夠明確是哪一種藥物的話,那應該要儘量的停用,一個是要停用這些可疑的藥物;另一個要停用和它結構類似的藥物。另外,應該囑咐患者多飲水,甚至用輸液的方式來促進體內藥物的排出,會給予一些抗組胺的藥物、維c或者是鈣劑來進行處理,對於重症患者可以加用糖皮質激素來進行治療。一般來說,對於重症的患者可能糖皮質激素是一個短量使用,待病情穩定之後就逐漸的進行減量。如果是使用免疫球蛋白,一般可能需要用3-5天,要連續使用。
對於輕症的患者,跟其他的過敏性皮炎或者過敏性疾病是一樣的,可能需要連續治療一段時間,通常情況下,1-2周的時間基本上能得到一個比較好的控制。對於重症來說,可能短時的激素使用在一周左右,之後要根據病情逐漸去減量。如果中間有反覆的情況,可能還需要再進行重複、加倍,或者復原劑量的治療。所以,我們不能單純的以幾天或者幾周來判斷這種藥疹的治療時長,還是要以病症和皮損表現來決定什麼時候是一個治療的終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