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多久可以做超聲檢查
女性在懷孕多少周的時候應該去進行超聲檢查,一定是因人而異。首先在第一次進行超聲檢查的時候,目的大多數都是為了證明宮內孕,為了查看一下胎兒或者是胎盤在宮腔裡面生長發育的狀況,而且還需要藉助於早期的超聲來進行孕周的核算,這個時候建議在懷孕六周到八周左右去進行超聲檢查,一方面來查看胚胎生長發育狀況是不是有如期胎芽的生長,有胎心波動,而且必須要進行宮外孕異位妊娠排除型的診斷。
一些女性如果在出現了停經一周或者是兩周不到的時間之內,就突然間出現了腹痛,這種狀況是需要隨時急診就醫,根據每個人不同的狀態來決定第一次進行超聲的時間。如果通過上述的超聲檢查發現胎兒生長發育狀況都很好,在懷孕12-13周建議再一次進行NT超聲檢查,這一次的超聲檢查是來查看一下胎兒的頸後透明帶厚度,初步判定胎兒存在染色體的疾病或者是先天生長發育上的異常。
接下來通常會建議在懷孕22-24周期間,去進行系統的排查畸形的超聲,將這一次的超聲檢查稱之為大排畸。如果這一次的檢查結果也都很好,未來每次在進行產前檢查的時候發現宮高、腹圍它的生長發育也都是正常範疇之內,建議在懷孕30周時再一次進行超聲檢查,這個時候需要看胎兒在宮腔裡面生長發育是不是良好,看一下羊水量、胎盤等。
在懷孕36-37周的時候,也就是已經接近足月了,需要再一次去進行超聲檢查,來確認胎兒在宮內的狀況,來確認胎盤它的位置,有沒有胎盤的異常,出現了羊水量變化等,最後有可能會在臨產的時候再一次去進行超聲檢查,對於胎兒以及宮內胎盤、羊水進行充分的評估。在整個懷孕期間,如果出現了異常的狀況,腹痛、陰道出血、流水等,可能都是需要急診,再一次經過超聲檢查。